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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2016-06-2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45169575-3/2016-00012  公开日期  2016-06-22

 

 

 

 


                              彭

彭山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关于将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纳入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县级有关单位:

为实现应急建设资源共享、综合利用,拟将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到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与县气象局联系,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在拟定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时,要将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内容纳入,统一设计,统一实施。

三、县气象局要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提供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的项目和内容,协助做好有关规范化建设工作。

 

 

附件:1、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信息员管理及职责

  2、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乡镇建设规范

 

 

 

 

  彭山县气象局                        彭山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4年8月21日

附件1

 

     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信息员管理及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农村信息化服务工作。及时收集、核实、编辑辖区内有关农村信息,特别是特色农产品供求信息上传到省农村信息网和区农村信息网,并向辖区内农村带动主体随时提供农业政策法规、市场动态、农业科技、劳务用工等信息服务。

2、负责通过信息公告栏、会议、送信息下乡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村信息化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

3、负责加强本站设备的日常维护、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记录和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4、负责接收和传播气象信息、灾害性预警信息,提高气象信息在社会公众中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5、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防雷减灾安全常识、气象科普知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社会公众科学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工作。

6、负责辖区内气象灾害、次生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如森林火灾、化学品污染等)灾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并协助开展好灾情调查、评估和鉴定等辅助观测工作。

7、协助开展区域内自动气象站探测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定期巡查、保洁、维护,保证气象设备正常动行。

8、承办上级和镇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乡镇建设规范

 

 

为提高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公众气象灾害防御意识,有效减轻气象灾害带来的影响,逐步实现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的气象防灾减灾与乡镇自发、自下而上的气象防灾减灾相结合,特制定《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乡镇建设规范》。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乡镇是指通过当地气象部门和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认证,具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意识,能自动自发进行灾前、灾中到灾后各项灾害防御工作,能降低气象灾害发生的机会、承受气象灾害的冲击和降低气象灾害带来损失的乡镇。

一、建立完善的组织机制

1、有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乡镇气象防灾减灾事宜;

2、有一名乡镇负责人分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有一名或一名以上的气象信息员专门承担相关工作;

3、有气象信息服务站,在灾害性天气影响期间有可以24小时值班的工作场所;

4、在乡镇建立一支基层气象防灾减灾队伍,承担乡镇气象防灾减灾的有关工作。

二、开展乡镇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1、全面掌握乡镇自然环境,包括陡坡、洼地等特殊地理环境,泥石流多险地带、河流和密集住宅区等危险地区;

2、全面掌握乡镇社会环境,包括老弱妇孺、儿童、身心障碍者等弱势民众情况,老旧建筑物情况,桥梁、堤防、学校、公园、乡镇活动中心等重要设施情况;

3、全面掌握乡镇防灾减灾资源,包括避难场所设施可容纳的人数、现有的设备,电子显示屏等气象灾害预警发布设备,气象防灾减灾专家等;

4、采取居民参与的方式,开展对乡镇影响较大的若干种气象灾害的隐患调查;

5、绘制乡镇气象灾害风险图,积极鼓励居民参与地图编制过程。

三、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手段

1、有种渠道(设备)能够接收当地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能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通信畅通;

2、有及时传播分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渠道,如在公众场所设置自动接收、播放灾害性天气警报的装置,如预警广播、气象电子显示屏等;

3、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通过电话、手机、对讲机、锣鼓、登门入户等方式通知到乡镇每户居民。

四、制定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针对乡镇气象灾害特点,编制、完善乡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预案要明确乡镇气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和应急队伍联系人以及他们的联系方式,对于乡镇弱势群体有对应救助措施;明确绘制乡镇气象灾害避难图,内容包括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点(带)、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安全疏散路径、脆弱人群临时安置场所、消防和医疗设施及指挥中心位置等信息;

2、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包括组织指挥、灾害预警及信息传递、灾害自救和互救逃生、转移安置、灾情上报等内容。分析总结演练的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乡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五、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与培训

1、有面向公众的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计划;

2、以国家防灾减灾日、世界气象日、科普宣传周等为平台,开展经常性的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3、利用学校、广播、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场所或设施,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和避险自救技能;

4、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对乡镇居民进行气象防灾减灾培训,与其他乡镇开展乡镇气象灾害防御经验交流;

5、定期印制分发乡镇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材料。

六、建设乡镇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

1、有可实时监测当地天气状况的监测设施,并能向县气象部门进行数据传输;

2、通过新建、加固和确认等方式,建立乡镇气象灾害应急避难场所,明确避难场所位置、可安置人数、管理人员等信息;

3、在避难场所以及附近的关键路口等,设置醒目的安全应急标志或指示牌,引导居民快速找到避难所;

4、乡镇储备必要的应急减灾物资,包括基本救援工具(如铁锹、担架等)、通讯设备(如喇叭、对讲机等)、照明工具(如手电筒、应急灯等)、应急药品和生活类物资(如棉衣被、食品、饮用水等)。

七、提高居民气象防灾减灾意识与技能

1、居民清楚乡镇内各类灾害风险及其分布;

2、居民知晓本乡镇的避难场所和行走路线;

3、居民知晓气象预警信号所表示的含义;

4、居民掌握气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基本方法与技能,包括不同场合(家里、室外、学校等)、不同气象灾害(洪水、冰雹、龙卷、地质灾害等)发生后,懂得如何逃生自救、互帮互救等基本技能;

5、居民积极主动参加包括宣传、培训、防灾演练、乡镇风险患点排查、乡镇灾害风险区划图的编制等活动。

八、建立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制度

1、建立管理考核制度,包括相关人员的日常管理、气象防灾减灾设施的维护管理等;

2、建立两卡发放制度。制作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白卡和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白卡发放给防御责任人和信息员,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发放给乡镇居民;

3、进行气象防灾减灾检查。定期对乡镇针对隐患监测、应急救护预案、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脆弱人群应急应对等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4、建立气象减灾工作档案。建立包含图片和文字的规范、齐全的乡镇气象防灾减灾档案,以便查阅。

 

 

 

 

 

 

 

 

 

 

 

 

 

 

 

 

 

彭山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4年8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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